杂食。
三观正而不端,口味略独特。
主攻、互攻党。
沉迷黑塔沼无法自拔。
耀哥最棒。
兔子赛高。
嗯。

守林人(四)

  周泽楷不知自己睡了多久。
  叶修似乎走了很长时间的路,他的步子很稳,周泽楷没有受多少颠簸,反而像是睡在摇篮里,有规律地一摇一摇,守林人的体温正好,很舒服,周泽楷有点不想醒过来了。
  但终究还是要醒来的。
  叶修停住了步子。
  口袋里的小精灵揉揉眼睛,抓着袋口站好,探出头张望。
  头顶的男人正好溢出一声叹息:“我……来看你啦,沐秋。”
  沐秋……?是谁呢?周泽楷疑惑地想,叶修没和他说过,他抬头想看男人此时的神情,但是身体实在太小,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叶修的下巴。
  周泽楷闷闷地低下头观察周围环境,然后发现这正是叶修最初发现他的地方。
  守林人没注意到精灵已经醒了,他凝视着眼前的树,十年前只是一注小树苗,十年来他天天来此,注视它一寸一寸地长高,直到十年后的今日,他才恍然惊觉,原来十年已过,曾经的小树,也有了长成参天大树的底气。
  “沐秋。”叶修说,他的眼眶不自觉地湿润了,“原来已经十年了啊,沐秋。”
  守林人咧开嘴笑了,十年的时间足够愈合一些伤口,他不知自己最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思天天来此,那是近乎自虐一样的举动,每次看到这棵树,他都会深切地意识到那个和他一起上学一起吃饭睡觉一起守护这片林子的家伙真真切切地不在了,他只有一个人,然后那天晚上的所有场景就会争先恐后地挤他进的脑海,叶修清楚地记得无数次他就这么仪态尽失地抱住脑袋痛得在地上打滚,冷汗泠泠。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他终于能够淡定自若地站在那个人的墓前,平静地说着一天发生的事情,甚至能笑着道别了呢?
  叶修早忘了,十年,足够他长大了。
  “我啊,居然在你这里捡到了一只精灵哎。”
  周泽楷听叶修絮絮叨叨地讲着他的事,男人的声音低沉,嗓音略带嘶哑,却奇异地酝酿出一种磁性,精灵歪着头呆呆地听着,守林人叙述着“与精灵生活一周不得不说的故事”,然后说:“虽然知道你应该见过他了,不过既然今天小周也在,就让他再和你见一面吧。”
  叶修低下头,终于发现:“哎,小周,你醒啦?”
  “来,打个招呼吧。”他伸出手放在胸前,示意精灵站到自己手掌上,“这是沐秋,我的一个朋友。”
  周泽楷爬出口袋,叶修的手毫无挑剔地很好看,不,应该说,没人能想象到常年拿着猎枪的会是这样一双漂亮的手——这双手看起来很薄,手指修长,骨节明晰,指尖纤细,指甲被细心地修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这双手可以弹钢琴,可以优雅而不经意地翻过薄薄的书页,可以在键盘上轻灵地飞舞,但没有人能想象,这双手会拿着一杆枪。
  他挥动翅膀,安安静静地降落在叶修纤薄的掌心。
  叶修的双眸温柔地凝视着小小的精灵,笑了起来:“沐秋,这就是小周,现在暂住我家。”
  周泽楷茫然地看着眼前普通的小树,有些转不过弯来:难、难不成“沐秋”就是这株树?树精灵吗?为什么叶修和他说了这么久的话也没出现?
  他正打算老老实实地听叶修的话和他打个招呼,但是突如其来的危机感让精灵整个人一愣,猛地转头看向树林深处。
  几乎同时,守林人的身体猛地一僵,他熟练地握紧猎枪,迅速地调转枪口。
  有什么东西……在窥视着他们。
  像是被猛兽盯上的如芒在刺的感觉。
  感觉不到恶意,但是却难以忍受——全身上下都在尖叫,拼命地警告:危险!危险!!危险!!!
  林中的野兽终于现出身形。
  那是一只老虎。
  
  即使不看百度百科,也知道这实在是一只少有的威猛的老虎。
  身形巨大,流线型的身躯威武而雄壮,皮毛光滑,看得出被主人细心打理得非常好,额上的“王”字很清晰,然而让人映像最深刻的,是那一双眼睛。
  深黑色的眼睛,只一眼,就能看出高高在上的威严感,林中之王的霸气扑面而来。
  这林子里哪来的老虎啊!!!
  被这样一头猛兽盯上,叶修动都不敢动弹。
  不过……一人一精灵不约而同地露出古怪的神色:为什么,老虎的背上会立着一只猫头鹰?
  那只猫头鹰也奇怪,对于站在丛林王者身上这一事实显得淡定无比,它浑身上下的羽毛一丝不苟,没有分毫凌乱,尖尖的喙严谨地抿着,鸟脸上眼眶周围的那一圈羽毛分外明显,乍一看去,简直像是一副眼镜。
  两只动物的眼睛一齐凝视着叶修。
  周泽楷绷紧身体,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一虎一鸟只是与叶修对视半晌,什么也没做,就这样退去了。
  他们的身影消失在树林中,叶修没有阻拦。
  怎么回事?周泽楷茫然地回头看着叶修,但是守林人没注意他,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神情恍惚,口中喃喃:“……老韩?新杰?”
  有什么不好的事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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